西岗区政协关于深化委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推进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区政协在2007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委员进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实施以来,各街道政协活动组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响应,深入社区,深入群众,通过与困难群众结对子、为社区办实事好事、为群众开展各种服务活动等形式,使委员进社区活动日趋规范、活跃,成效和影响不断扩大。为总结“委员进社区”经验,深化活动内容,进一步发挥街道政协活动组作用,进一步推进委员进社区活动的开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引导各街道政协活动组组织和发动委员,做好培育特色项目、开展特色活动、打造特色品牌等工作,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成效,扩大活动影响,更加活跃扎实地收集社情民意和为社区居民作好事、行善事、办实事,进一步扩大委员进社区活动的成效和影响。
二、思路原则
坚持以委员为主体,以社区为平台,以专业性、公益性为特色,以面向社区和群众的现实需要为目标,由街道政协活动组组织实施,政协办公室统筹协调,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和深化委员进社区活动。
三、基本安排
1、各街道政协活动组组织委员学习本活动方案和有关文件,使政协委员明确深化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掌握活动方法,并引导与各社区对口的委员活动小组通过深入社区调研,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和业务专长,确定1-2个活动项目,形成活动计划,在征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意见后,报街道政协活动组备案。
2、各街道政协活动组根据各自实际,从各活动小组的活动项目和活动计划中选择有内涵、有特色的项目进行充实完善,确定2个本街道今年拟重点培育的特色项目,报区政协办公室汇总。区政协按照各街道错位选项、相互之间特色不重样的原则,从中选定7个由各街道今年待实施的特色项目(每个街道一个)。
3、各街道政协活动组按照区政协确定的项目计划,注意在尊重委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组织开展特色项目建设。区政协将在适当时间听取各街道今年开展委员进社区活动的情况以及特色社区建设情况,并通过适当形式评选出优秀个人和最佳项目。
四、具体要求
1、各街道政协活动组要把搞好特色项目建设作为深化委员进社区活动的重要工作,搞好宣传发动,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基础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特色项目建设对委员进社区活动的推动作用。
2、各街道政协活动组在规划和建设特色项目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委员特长,引导委员从开展科技、文艺、教育、法律、卫生、理财服务或收集反映民意、帮扶困难群众等方面选择角度,培育特色,努力形成工作的品牌特色。特色项目建设要重点把握以下几项基本要求:有组织成员(落实与该社区固定联系的政协委员小组);有联系渠道(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居民群众公示委员联系方式和有关情况);有活动场所(有委员进社区开展活动相对固定的场所并设立标识);有活动计划(有内容充实、操作性强的活动计划);有成效影响(委员切实参与、活动效果实在、群众受益欢迎);有显著特色(活动主题鲜明、富有特色,能够立足委员专长、体现政协优势、符合社区实际)。
3、要正确处理建设特色项目与全面推进委员进社区活动的关系,既要全面铺开,又要突出重点,在扎实全面开展好委员进社区活动的同时,集中精力抓好优势项目建设,努力培育精品项目,实现以点带面。
4、有关街道政协活动组在特色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主动联系对口的市政协委员,并搞好服务,创造条件,争取市政协委员参与。
5、要注意报送信息、总结经验,便于搞好学习推广。在建设特色项目过程中开展的委员进社区活动,街道政协活动组要做好记录,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区政协办公室。
政协大连市西岗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2月25日